答:露台因其不具有封闭性,不能办理产权证。但是,露台确实可以给附近的业主带来一定的生活上的便利。因此,有没有露台对于购房者来讲,会影响其对房屋价格的心理承受程度。房产商既然承诺赠送露台,就应履行自己的义务。但是,根据现有的情况看,你在签订合同前,应当看到设计图纸上没有标注通往南露台的门,却没有仔细审查合同附件的图纸,而轻信房产商的口头承诺,应当承担没有尽到注意义务的责任。房产公司明知设计图纸上没有标注通往南露台的门,却在商品房预售合同附件中,以红线的形式将南露台圈入你所购买的房屋内,并声明是赠送的,显有过错,应负主要责任。由于对该问题双方没有约定违约金,损失又不好确定,故法院应酌情责令房产公司赔偿你的损失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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